公积金转移,这几个问题你得懂
解答我们最关心的公积金问题
2017.10.28
天津市宝坻区
由于公司迁址天津宝坻,公积金也即将转移至宝坻缴纳,想必大家对此也有许多疑问,下面,小微菌将给大家解答几个比较常见的问题,请各位看客各取所需。如要详细了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,请大家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。
常见问题解答:
一、公积金转移影响连续缴存记录吗,转移后对原省市已购房的职工有无影响?
答:公积金转移接续不中断连续缴存记录,同时公积金转移至天津后,可以异地还贷。
二、公积金转移后公积金卡是否需要更新?
答:公积金转移接续后,账户余额和连续缴纳记录都不会改变,但会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制卡。
三、转移公积金时公司职工需要提供什么资料?
答:公积金转移时公司职工只需提供本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四、转移后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基数是否会有所改变?
答:转移之后缴纳比例和基数将照按公司规定比例执行,本次转移不会做出调整。
五、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基数是如何核定的?
答: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,缴存基数严格执行“限高保低”政策,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,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
六、我是新入职应届毕业生,公积金转移到天津后,可以在津贷款买房吗?
答:应届毕业生还不行。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方可在津贷款买房。
七、公积金转移至天津后可以异地还款或贷款买房吗?
答:可以。需购房职工本人提供:
1.身份资料(身份证、公积金卡);
2.购房资料(购房合同、全款发票、房产证、借款合同、还款凭证);
3.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;
4.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授权书(柜台提供)。
关于公积金提取
一、住房类提取:
●购买商品房、私产房、经济适用房、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;
●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;
●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;
●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。
二、非住房消费类提取:
●离休、退休的;
●出境定居的;
●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,封存满两年的;
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;
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●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●职工死亡、被宣告死亡的;
●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范围的;
●家庭成员(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患重大疾病的。
职工只需要携带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,审核合格后当时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。
三、提取办理流程
部分提取办理流程: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→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→中心审批(不超过3个工作日)→提取转账。
销户提取办理流程: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→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(不超过3个工作日)→提取转账。
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,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。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,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,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复核通过(符合提取条件)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。
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,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、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(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,应先到中心办事处、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),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,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,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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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丨范小龙
审校丨龚 凌